PG电子官方网站2024年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公告(时间+方式)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4-09-24
 PG电子官方网站关于2024年“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已开启,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1月17日,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PG电子官方网站。现就商户报名事

  PG电子官方网站关于2024年“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已开启,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1月17日,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PG电子官方网站。现就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1. 9月23日至9月2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9月28日纳入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2. 9月26日至9月28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日纳入第二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3.9月29日至10月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2日纳入第三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以此类推每周更新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直至活动结束PG电子官方网站。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乐品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PG电子官方网站,自觉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可在静安区内20家指定酒店使用,使用时间为领券7日内,商家名单及地址如下。

  上海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聚焦区内星级旅游饭店和精品酒店,于9月20日-10月31日发放文旅消费券,活动细则如下。

  静安文旅消费券可在领取后7日内使用,使用范围为:参与文旅消费季活动的酒店商户及其自营餐厅等,具体商家名单如下。

  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领取时间:2024年9月20日10:00-10月31日23:59,领取平台为云闪付App,领取步骤如下。

  2024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领取时间:9月20日10:00—10月31日23:59。用户通过银联“云闪付App”专项页面PG电子官方网站,均有机会领取一张满300元减100元、一张满600元减200元的静安文旅消费券。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日期均含当日),个人用户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报废或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本市注册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的,本

  2024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领取时间:9月20日10:00-10月31日23:59PG电子官方网站。金额为:满300减100元券,满600减200元券,领取平台为:云闪付APP。

  2024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使用时间:领取后7日内;使用范围:静安区内参与文旅消费季活动的酒店商户及其自营餐厅等,商家名单如下。

  2024上海静安文旅消费券发放时间:9月20日10:00-10月31日23:59;使用时间:领取后7日内,如果已失效且未核销的优惠券,将回滚至券池中。

  上海静安文旅局将于9月20日10:00—10月31日23:59发放文旅消费券,可在静安区内参与文旅消费季活动的酒店商户及其自营餐厅等场景内使用,商户名单如下。

  【导语】:关于2024年“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活动商户报名已开启,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1月17日,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市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2024〕5号),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将发放“乐品上海”餐饮消费券。现就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1. 9月23日至9月2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9月28日纳入第一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2. 9月26日至9月28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日纳入第二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

  3.9月29日至10月5日(含)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商户于10月12日纳入第三批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以此类推每周更新参与活动的商户名单直至活动结束。

  商户需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乐品上海”电子消费券活动商户承诺书》,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活动期间,商户应按照要求开展活动,配合做好营销宣传;严格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信原则,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增设电子消费券使用任何附加条件,自觉电子消费券套利行为。

  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商户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